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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资产管理工作,保证学院资产账物相符。按照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,我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范围
(一)以学院资产管理系统账目为依据,对购置日期在2018年9月20日(含)以前、且财务审核已通过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;
(二)以学院低值耐用品登记明细账为依据,对登记日期在2018年9月20日(含)以前的低值耐用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。
二、资产清查方式、时间及工作安排
(一)资产清查方式、时间
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、资产管理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1月16日。资产管理中心抽查的开始时间需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来确定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。
(二)具体工作安排
1、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部门资产明细清单。(“低值耐用品明细清单”在后勤保卫处部门网站下载)
2、资产管理员根据下载的资产明细清单,对照资产实物逐一清点、核实,填写《资产清查--部门资产明细表(全部资产清单)(试用)》,并要求资产保管人亲笔签名(注:不准代签)。资产使用情况没有变动的,由资产使用人在“使用情况没有变动”栏内亲笔签名。若资产使用情况发生了变动的,由现使用人在“使用情况变动登记”栏内填写相关信息并亲笔签名。(在资产清查过程中,如发现原有资产标签已脱落或已有脱落迹象的,请做好登记,统一报送资产管理中心,重新打印资产标签后粘贴。)
3、如在资产清点、核实过程中,发现有需要申请报废、盘亏、盘盈的资产,应同时填写《资产清查--资产报废申请表(试用)》、《资产清查--盘亏登记表(有账无物)(试用)》、《资产清查--盘盈登记表(有物无账)(试用)》。
4、以上工作完成后,应统一填写《资产清查情况说明》。
(注:资产清查盘点相关表格和资产清查情况说明(模板)可在后勤保卫处部门网站或新校区资产管理QQ群文件下载)。
5、资产管理员将填写完整的资产清查资料交部门领导审核签字,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6、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,针对资产信息有变动的资产填写资产变动单,并提交资产管理中心审核。
7、资产管理员将资产清查资料送至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。
8、资产管理中心对各部门提交的资产变动单逐一核对,做好资产变动审核工作。
9、资产管理中心抽取部分系部,到现场进行资产核查。
10、资产管理中心对各部门将来的资产清查资料进行整理、归档,对需要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的资产,按照学院资产处置申报流程统一办理相关手续。
三、资产清查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,并按照以上资产清查工作安排,认真开展资产自查。为确保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部门务必在规定的资产自查时间范围内(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1月16日)开展资产自查、填写资产清查相关资料、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完成资产变动提交资产部门审核,并将填写的资产清查相关资料于2018年11月16日下班前送交资产管理中心,以便资产管理中心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产变动审核及资产抽查工作。
后勤保卫处(资产管理中心)
2018年9月21日